2015年5月8日 星期五

教保員取代幼教代理老師 政策倉促


濟不景氣,許多年輕爸媽嘆養兒育女不容易,想省點開銷就讀公立幼兒園,卻礙於名額有限擠破頭。公立幼兒園年年都有招生額數排擠問題,然而,今年連教師也遭受排擠,由教保員取代代理教師。國文認為,教育局代理教師管控政策橫柴入灶,損害現任50名代理教師工作權益,也危及幼教照顧品質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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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文近日接獲民眾陳情,教育局今年2月行文各公立幼兒園,將控管幼教代理教師人力,由現行的31.88%調至22.4%,以降低幼教代理教師人數比例,短缺人力逐漸將由教保員替代之。

國文認為此政策毫無協調與預備階段,此舉將造成50多名現任幼教代理教師瞬間失業。依幼照法施行細則第12條「公立幼兒園聘任三個月以上,經公開甄選之代理教師,其服務成績優良且經幼兒園教師資格者,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。」若此管控政策蠻橫執行,恐將違反行政程序之「信賴保護原則」。

代理教師依法受聘且因信賴行政規定,力求表現良好,爭取再聘機會。教育局不得以突發性之行政作為,影響教師工作權益,否則就是違反「信賴保護原則」,使代理教師遭受不可預期的權利損害。

此外,依教育局幼教師員額管控原則,編制2名幼教師之園所,近三年招生額10人以上,以及3~4名者,管控1名幼教師;編制5~8名者,管控2名,以此類推。就是因為學生人數多,才需要較多的教師員額,而如此管控方式,許多偏鄉公幼,在代理教師解聘與新聘教保員的銜接期間,將有將近七所園所只剩一師帶班,危及教師與幼兒的雙方權益。

政策不是不可變動,而是要有協調空間,即使教保員任用是勢在必行的政策,舊政策也要有落日條款,階段性實行,而非無預警的蠻橫執行,損害工作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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