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

[國文報報7] 市有土地蓋公營住宅 只租不售照顧弱勢

對低薪資和高房價的問題,各地縣市政府紛紛提出住宅政策來照顧經濟弱勢民眾,合宜住宅是內政部推動的「健全房屋市場方案」,所辦理的出售式公共住宅,由政府提供土地,低價賣給民間廠商,然而,居住正義的合宜住宅卻爆發八德合宜住宅弊案,郭國文認為,合宜住宅弊案不僅是官員操守問題,從頭至尾是為建商量身打造的錯誤政策,根本無法落實居住正義。



合宜住宅不正義  國有土地私有化
   
合宜住宅是否能真正解決弱勢族群或青年人居住問題?價格是否真的「合宜」就是第一個必須面臨質疑,市價7折的房價,對於經濟弱勢的階層,仍舊是無法負荷之沉重,郭國文認為,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土地資源有限,合宜住宅的出售方式,將國有土地所有權以賣斷的方式售予建商,造成大量國有用地私有化,讓這項公共資源無法被永續利用,住宅政策將無法持續。

    面對高房價,不僅年輕人買不起房子,就連換屋族群也出現障礙,更不用說經濟相對弱勢的中低收入戶,郭國文認為,市府應提出住宅福利政策,並捨棄可買賣的合宜住宅,改採只租不賣的公營住宅以落實居住正義。

市有土地不標售  建公營住宅 照顧弱勢
    郭國文提出,未來市地重劃、區段徵收等新開發案,市府所配回的土地不應再以標售為優先考量,否則,建商高價標得土地,市府賣得好價錢,卻助長周邊土地水漲船高,建商未來再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,高房價只是增加市民的負擔,而弱勢的族群,或是年輕人更加成為城市發展的犧牲者。

   縣市合併後,台南市有許多重大建設,也吸引不少投資挹注,然而,土地資源是稀有財,在都市發展的過程,難免會產生相對弱勢的族群,郭國文認為,市府有責任健全房市,並照顧相對弱勢者,對於一般生活較困苦、或是剛出社會的年輕人,也應該照顧他們的住宅需求,才能達到「宜居移居」的政策。


    郭國文認為,市有土地與建物不以標售為主,導入物業管理公司的概念,經營公營出租宅,比照鐵路地下化照顧方案的方式,採合建分屋的模式避免所有權容易取得,造成轉賣,並主張久租()再賣,杜絕「彩券心態」,讓不是真正需要的民眾,也來卡位轉賣資格獲利,並要求符合綠建築的設計,不僅可以照顧弱勢,避免落入炒房行列,真正符合宜居移居政策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