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服貿到底該不該簽?到底誰讓誰利?又誰得了利?馬政府委託中經院研究服貿協議經濟影響評估,結果只片面的告訴國人,簽訂協議有正面效益,卻不敢告訴大家,其實效益並不顯著。
根據中經院的評估報告,簽訂服貿台灣10年可增加GDP30多億台幣,成長率0.025%,而這增加金額也不過是7-11超商一個星期的營業額,此外,創造服務業總就業人數僅約12,000人,台灣一年服務業就業人數就增加1萬多人。
服貿可視為ECFA的後續部分,但檢視ECFA早收清單,生效至今三年,出口貿易卻是年年負成長,因此,筆者納悶,馬政府竟執著於微小的經濟利益,卻讓社會付出極大的代價,值得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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